四.官僚文人士大夫对伊斯兰教的态度
尽管王岱舆、马注、刘智们热衷于与汉族官僚文人士大夫们进行交流对话,也得到一些
响应,但代表着主流文化的大多数官僚文人士大夫们对伊斯兰教并不认同。王岱舆、马注、刘智们积极与汉族官僚文人士大夫们进行交流对话的清康熙、雍正、乾隆时期,也正是一些官僚文人士大夫们对伊斯兰教诬告最频发的时期。
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称“唯回回守其国俗终不肯变…以累朝之德化而不能驯其顽犷之习”,“天子无故不杀牛,而今之回子终日杀牛为膳,宜先禁此”。
康熙时期,就有汉族官僚以回民早晚礼拜和斋月封开斋“夜聚晓散”为由屡屡上奏诬告回民“图谋造反”。康熙帝为此曾微服私访清真寺,体察实情。康熙三十三年( 1691) 颁布上谕称: “朕评回汉古今之大典…汉官诸臣时享俸禄,按日朝参,而回教五时拜主赞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回也。通晓各省,如汉官因小不忿,借端虚报回教谋反者,职司官先斩后奏。天下回民各守清真,不可违命”。
雍正元年(1723),山东巡抚陈世琯上奏诬告回教:“左道惑民”、“聚众烧香,夜聚晓散” 、“图谋不轨”,“回教不敬天地,不祀神祗,不奉正朔,不依节序,另定宗主,自为岁年,党羽众盛,济恶害民,请概令出教,毁其礼拜寺”。雍正见奏当即曾降旨予以批驳。
雍正七年(1729)四月陈世琯再次奏,列举应查禁回教的四项理由,内容大致同前奏。
这期间还另有其他官僚也曾屡次上奏诬告:“回民自为一教,异言异服,且強悍刁顽,肆为不法,请严加惩治约束”。
针对这种情况,雍正七年四月雍正皇帝传谕:“回民之在中国其来已久,伊等既为国之编氓,即皆为国家之赤子。朕临御天下一视同仁。…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益犹中国之籍贯不同,嗜好方言亦遂各异。是以回民有礼拜寺之名,有衣服文字之别,要亦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且朝廷一视同仁,回民中拜官受爵、荐登显秩者尝不乏人,则其勉修善行守法奉公以为良民者,亦回民之本心也。”
仅时隔一年,雍正八年署理安徽按察使鲁国华又上奏:“回民居住内地,随处皆有…不遵正朔,私记年月,不遵服制,平日皆戴白帽,设立礼拜、清真等寺,不知供奉何神。妄立把斋名目,违制异服。请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应礼拜等寺,尽行禁革,…将私记年月者,照左道惑众律治罪,戴白帽者以违制律定拟。”
针对安徽按察使鲁国华的奏折雍正皇帝批谕:“回民之自为教规,乃其先代相沿之俗,其来久矣,历代亦未通行禁约强其画一…鲁国华所奏,甚属苛刻怪诞,…从前奏回民甚多,陈世倌于雍正元年便亦如此具折陈奏,朕曾切责。今鲁国华于朕已降旨通行训导回民之后,仍复如此陈奏,不知出于何心…此等条奏,非有挟私心报复之心,即欲惑乱国政。着将鲁国华交部严察议处。”将鲁国华撤职查办。
雍正时期陕甘总督岳钟琪和乾隆时期陕西巡抚毕沅都有类似奏折上报朝廷,但未像陈世琯、鲁国华被皇上降旨点名批驳。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时期编纂《四库全书》时,由两江总督采进,《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存目”中收录了刘智的《天方典礼择要解》,四库馆纂官在提要中介绍刘智其著时却对伊斯兰教妄加褒贬:“回回教本僻谬,而智颇习儒书,乃杂援经义以文其说,其文亦颇雅赡。而根柢先非,巧为文饰无益也”。《四库全书》总纂官是当朝饱学之士、乾隆近臣纪晓岚,当时朝廷的官僚文人对伊斯兰教的认识和态度也由此可见。
标志着回儒对话彻底失败的事件则是清乾隆年间的一场荒唐的文字狱---海富润案。
海南三亚回民海富润,负笈千里远赴当时中国经学教育中心的陕西关中求学,九年后学成返乡,一路所到之处 , 投宿清真寺都有穆斯林“传经供饭”。途径汉口期间,留宿汉口观音桥清真寺,海富润头染疮疹,头发脱落,未蓄发辫。在汉口停留时日,遇到在汉口清真寺旁开店经商的南京人袁国柞,此人是刘智经学老师也是舅舅袁汝琦的孙子,出资刊印了刘智的《天方至圣实录》等经著和南京人金天柱所著《清真释疑》,见海富润一念经学人,赠送他上述经著。
乾隆四十七年 (1782) 五月十一日 , 海富润到达桂林 , 住进旅舍 , 桂林知府衙门巡逻胥吏发现他初蓄发辫,“不僧不俗 ,形迹可疑” , 即予拘捕。在其行李中搜出阿、汉文经书多种,或抄录或自购或沿途教人所赠,其中有《天方至圣实录年谱》、《清真释疑》等汉文译著,上报至广西巡抚衙门。尤其是《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一书,广西巡抚朱椿认为:“其书名《至圣实录》已属僭妄…于庙讳御名不知敬避”。在中国,只有“至圣先师”孔子才能称“至圣”,只有皇帝饮食起居的记录才能称“实录”,对回民的“至圣先知”穆罕默德竟敢称“至圣”、“实录”,实属大逆不道,《实录》有称“穆罕默德为天下古今至贵之一人也”等内容,朱椿也指责“狂悖荒唐”,应逐一究明,从重案拟治罪。经严刑审讯 , 海富润供述自海南三亚赴陕西求学经历,及学成返乡途径湖北、湖南、安徽、广西一路所留宿的清真寺,所传经供饭之人。朱椿如临大敌,如获至宝,一面迅速发文通知江南各省并陕西、广东、湖北、湖南、云南、贵州各省,凡涉及《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一书著述者、作序者、刻印者、传赠者都要缉拿查办,所有经书及刻板均予查缴,“解京销毁”。一面奏报朝廷,并将所查缴的经书名目概要列清单“恭呈御览”,以沽誉邀功。一时间牵动九省,缉捕多人。远在天涯海角三亚的海富润父兄家人也被缉拿讯问。江南巡抚闵鹗元接到咨文后训令江宁、镇江、松江三府,严加查办,并令将出资刻印并赠经书与海富润的袁国柞和刘智及《清真释疑》著述者金天柱缉拿归案。殊不知此时刘智及金天柱均已去世归真。
乾隆皇帝见到朱椿奏报,即降旨训谕:回民经典“系相沿旧本,并非实有谤毁、显为悖逆之语”,并就《天方至圣实录》一书御批:“穆罕默德乃西域之国王,此《实录》记载其事,原依西经用汉文译出,文虽鄙俚,其内深理,尔岂能尽悉”,“此书大概揄扬穆罕默德之贵,何得指为狂悖?”并传谕朱椿和陕西巡抚毕沅等地督抚此案不必查办。可朱椿等各地官员并未遵旨及时停止查办此案,致年逾七旬的袁国柞,在乾隆皇帝传谕此案不必查办之后仍被缉捕,惹得乾隆帝连发几道圣谕,严斥朱椿此案不经查明“率行分咨查办,冒昧之咎,亦所难辞”,“所办殊属过当”,“致年逾七旬之人无辜受累”,“此案非寻常错谬可比”,“实属荒唐”。责令“将拿获各犯,解放回籍,所有起出书籍板片,悉行给还”,着将广西巡抚朱椿“革职留任”,“交部察议”。
这场荒唐的文字狱虽幸赖乾隆皇帝的干预得以有惊无险地平息,但经此案之后不仅是汉文译著活动从此一蹶不振,江南地区的经学及教门也从此逐渐走向衰落。
海富润案七十多年后,也就是刘智去世百年之后的清咸同年间,才又出了一位倡导回儒对话的汉文译著学者马德新。
马德新(1794—1874),清嘉庆至同治时期云南太和人,出身经学世家,自幼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成年后负笈千里赴陕西求学。师从经学八代弟子、经学中兴名师“周老爷”周良骏门下,是经学九代弟子,得名师传授学识大有长进,学成后返乡。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举意朝觐,与同乡诸人,由云南经缅甸从仰光乘船经海路抵达吉达。完成朝觐之后,在麦加、麦地那、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开罗、亚历山大等地游历学习,考察各地历史文物古迹风土人情,搜集抄录经典珍本,博览群经,拜当地学者为师研习伊斯兰教知识。此次朝觐之旅也是他学习之旅、学术考察研究之旅。道光二十七年(1847)启程返国,经新加坡停留一年,游历考察学习,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底回到广州,历时七年之久,道光二十九年(1849)经广西回到云南。
回国后,在云南建水县回龙村、玉溪大营等地掌教开学。由于他中年求学陕西,晚年朝觐游学经历,名噪一时,投师从学着众多,“四方从学之士,星列云集,可谓盛矣!” 此期间,他一面讲授经学,一面翻译著述,完成了许多著述。他在云南回民中也获得了崇高的威望,人称“老巴巴”。
其译著由汉、阿拉伯和波斯三种文字写成,涉及内容广泛,有阿拉伯语语法文法的经学课本,有伊斯兰教教法教义基本知识读物,也有关于伊斯兰天文历法的著述,主要的则是深入研究伊斯兰教信仰的学术著作。他还翻译了《宝命真经直解》(五卷),是中国首部《古兰经》汉译本(未译完)。其代表著是《四典要会》、《大化总归》、《性命宗旨》《会归要语》等。
马德新精于阿文经学,汉文并非所长,粗识汉文,其译著得力于两位弟子马安礼和马开科协助。二人都不是经学出身,不谙阿文经学,却是汉文儒学高手,投师马德新门下,学习经学,协助马德新翻译著述。他的译著基本都是他口传心授地指导,两位弟子笔录整理润色而成。其汉文译著实际上就是马德新与两位弟子合作的成果。师徒合作精诚默契,一阿一汉,忠实原文原意,斟字酌句译校,译著严谨。虽由两位弟子代笔,但主要思想还是马德新的。其主要代表著《四典要会》与马安礼合作完成,《大化总归》则由马开科“代为译出”。其译著表述精确,文笔儒雅流畅,使其译著大为增色添彩。
在伊斯兰教信仰上他坚持正统,反对异端,对回民中存在的有违经训不合教法教义的思想和行为,予以批判指正。在学术思想上,马德新对儒家文化推崇备至,赞赏有加,秉承王岱舆、马注、刘智的思想和未竟的事业,提倡 “以儒释回”,“以回补儒”,热衷于与官僚文人交流对话。把伊斯兰教与儒家文化相糅合,把伊斯兰教的五功与儒家的五典五常相附会,认为 “克己谓之清,复礼谓之真”,“克己去私,复还天理,所以名为清真者此而”,“克己复礼”就是清真。
即使在云南回民起义期间马德新也未中止其译著和与汉族官僚文人的对话。
咸丰七年(1857),因不堪欺压和屠杀,云南各地爆发回民起义,因在云南回民当中的崇高的威望马德新被滇东南地区各路回民起义推举为领袖,在“顾持穆民,兴兵报仇”的号召下,一时声势浩大,兵临昆明城下。滇东南回民起义军在“只欲报仇,不敢为逆”口号下,只求朝廷惩办屠回凶手,没有更高的要求。为缓兵计,解一时之危,并分化瓦解回民义军,清军与回民军达成城下之盟,滇东南回民起义军降清撤离昆明。而清政府出尔反尔,几次反复,马德新所部回民义军降而再叛,叛而又降,先后三次围攻昆明,三次降清。马德新降清后清政府给予马德新高官重位,被授以 “钦赐二品伯克滇南回回总掌教”,后又被拥为“护理云贵总督”,意在利用其在回民中的崇高威望,以约束回民,“以回治回”,瓦解、招降其它各路回民起义军。但马德新辞官未就、挂职而去而去,“退闲修身,著书讲学”,继续他的讲学和著述。对清政府他虚与应付,一方面给滇西大理的杜文秀回民起义军通风报信,暗中协助杜文秀回民军夹击清军,另一方面又受清政府委派多次去信并以七旬高龄亲赴大理劝降杜文秀,意在“顾持穆民”,免遭生命涂炭。杜文秀则清醒地识透官府的伎俩,鉴于马德新的威望,杜文秀一方面盛情接待,一方面对告诫马德新“官吏反复无常,前车在鉴未可信也”,对其劝降予以拒绝。
在议抚过程中和降清后,马德新结识了多位汉族高官,以其在回民中的的威望、学问和清廷授以的高位,许多高官和文人纷纷与其交往应酬,保持着密切的私交。马德新也视为文友,热心于“以文会友”,互为唱和往来,与之交流对话。这时期先后任云贵总督、云南巡抚的吴振棫、潘铎、张亮基、徐之铭等,多是进士出身,纷纷为马德新的译著序跋题赠诗文,对马德新恭维备至,对伊斯兰教赞赏有加,是真情实意还是虚情假意,只有真主至知。这些个清朝大员们却正是无情镇压云南回民起义的刽子手。
此期间,又完成了许多阿拉伯文和汉文著述,除自己著述外,还认真研读王岱舆、马主和刘智的著作,对原著考订注释、择要删减,重新编篡为《真诠要录》、《指南要言》、《天方性理注解》、《至圣实录宝训》。他一生留下译著三十多部,多是在这一时期完成和刊印的,是汉文译著最多的学者。
他之所以能取得丰硕的学术成果,与清廷授以的高位有着重要的关系。其弟子马开科在《大化总归》序中说的很明白:“夫子所遇,较王(岱舆)、刘(智)诸公又胜之矣。彼王、刘当日,有德而无权,有学而无势,虽著书不下数百卷,因王公见忌不敢传者有之,因资费不足不能传者又有之。夫之德与权合,学与势兴,所以刊刻之多,为王、刘诸公所不及。” 正是这“德与权合,学与势兴”,其译著才得以顺利刊行。
马德新降清后,云南各路回民起义军被分化瓦解,使杜文秀大理政权孤守滇西,独自面对清军的压力,在坚持十八年之后最终于1874年杜文秀大理政权被镇压剿灭,云南回民起义彻底失败。清政府大功告成之后,秋后算账,马德新还是被认为是云南回民起义的罪魁祸首,81岁高龄仍不放过,被残忍杀害。
马德新同时期,湖南曾出现过一位汉文译著学者蓝煦,长沙人,经学出身,经汉两通,译有《天方正学》一著,清咸丰二年(1852)在武昌出版,他认为“回、儒经书,文字虽殊而道无不共,语言虽异而义无不同”,“回、儒两教,道本同原,初无二理”,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互不排斥,可共存不悖,但主张“经文为纲,注文为目”,以经文为主,汉文为辅,学习伊斯兰教,并不倡行与儒对话。
马德新之后,云南还有一位著名学者马联元,云南玉溪人,经学世家出身,其父经汉两通,自幼随父学习伊斯兰教经学和汉文,后曾师从马德新学习经学,是马德新的经学弟子。22岁即受聘河西小回村清真寺开学讲经。同治年间,随舅父前往麦加朝觐,留居海外,游学数年,曾师从埃及、土耳其和印度学者学习阿拉伯文伊斯兰教认主学教法学。同治十三年(1874)归国,时年33岁,受聘在玉溪大营掌教开学二十余年,首创阿汉并授,培养弟子上千人,遍及云贵二省。是晚清云南著名的经学大师。
他坚持经学为主,提倡学习汉文,经学阿汉并授。一生著述丰硕,共有三十余种,多为阿文、波斯文经学教材和著述,汉译有《古兰经选本》,汉文著有《辨理明证》、《性理微言》(刘智《天方性理》注释本),还对马德新的著作了注释。虽有汉文译著传世,走的却不是“以儒诠经”、回儒对话的道路。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马联元举意再次朝觐,经缅甸至印度坎普尔,受当地穆斯林邀请挽留在当地清真寺讲学一年多。此期间他的阿拉伯文著作《简明伊斯兰法典》(《讨堆哈》)在印度孟买出版。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不幸因病在印度坎普尔去世,享年63岁。当地穆斯林安葬了他并立碑纪念,至今犹存。
清末民初之后,“以儒诠经”和“回儒对话”从此走向衰落,再也没有出现有影响的汉文译著学者。
(未完待续)